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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报销理赔需知
2013-12-30 15:39   审核人:

为更好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校工会为全校811名教职员工办理“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现将有关理赔事宜简介如下:   

一、启动时间:2013年12月29日零时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启动时间至2014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   

三、具体理赔事宜由校工会具体负责。   

四、教职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住院收据原件   

2.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互助理赔金的计算:   

1.省级医院:统筹基金*15%*70%    

2.市级医院:统筹基金*12%*70%    

3.区级医院:统筹基金*9%*70%(统筹基金为住院收据中的一项)   

每人每年最高报5500元,门诊最高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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