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高校教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校医院本着全力配合学校关注民生健康的原则,尽量增加体检检项目。从2015年11月16日开始对全校教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安排(正高人员体检另行安排)。体检工作采取自愿参加的形式,为了保证本次体检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各院、处、室配合我院做好通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从11月5日开始在职职工以院、处、室为单位到校医院保健科报名交费,退休职工可自己报名交费,体检时间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
二、体检收费标准为352.00元,实际收取体检费100.00元,在职职工学校负担70%,个人自付30%(30元),退休职工学校负担80%,个人自付20%(20元)。
三、体检项目:
1、血压、心电图、腹部彩超、胸透、颈椎、胸椎、腰椎透视检查、身高、体重、眼底。
2、化验:血常规、尿常规、两对半、肝功、血脂、血糖、肾功能。
四、参检人员体检前1~2天不要进油腻食物,体检当天早晨要空腹,在尽可能的情况下憋尿。
五、如需咨询请与校医院保健科联系。电话:85250409
长春大学工会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