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省工会关于评选“五一巾帼标兵岗”的通知精神和长大妇字【2016】39号“关于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经各基层妇委会推荐,校妇委会委员、常委投票选举,在评选出的5个先进集体中,经校工会研究并参照省巾帼标兵岗的相关规定(女职工占80%),经校工会常委一致研究同意推选国际教育学院汉语国际推广团队参评吉林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12月21日-----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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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工会、妇委会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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