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校工会为全校811名教职员工办理“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现将有关理赔事宜简介如下:  
 
 一、启动时间:2014年12月29日零时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启动时间至2015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  
 
 三、具体理赔事宜由校工会具体负责。  
 
 四、教职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住院收据原件  
 
 2.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互助理赔金的计算:  
 
 1.省级医院:统筹基金*15%*70%  
 
 2.市级医院:统筹基金*12%*70%  
 
 3.区级医院:统筹基金*9%*70%(统筹基金为住院收据中的一项)  
 
 每人每年最高报7000元,门诊最高报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