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校工会为全校811名教职员工办理“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现将有关理赔事宜简介如下:
一、启动时间:2014年12月29日零时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启动时间至2015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
三、具体理赔事宜由校工会具体负责。
四、教职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住院收据原件
2.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互助理赔金的计算:
1.省级医院:统筹基金*15%*70%
2.市级医院:统筹基金*12%*70%
3.区级医院:统筹基金*9%*70%(统筹基金为住院收据中的一项)
每人每年最高报7000元,门诊最高报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