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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长春市总工会《关于支持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的意见》的通知
2024-03-06 13:34   审核人:

各基层工会:

按照市总重点工作部署,现将《关于开展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相关通知》及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报方式:由各基层工会组织推荐,上报至校工会,审核后上报市总工会进行评选并考核命名。市总工会设立职工创新补助资金,对命名的职工创新工作室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二、申报时间:本着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进行申报,学校不设名额限制,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统一评选名额为25个。如基层单位已建立此类工作室,请尽快上报;有意向创建的基层单位请根据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创建工作,符合基本条件后早日上报,申报最终截止日期为8月10日。

三、材料要求:依据附件3的要求填写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校工会只接受纸质材料,请将申报材料提交到校工会(综合楼B区906室)。联系人:董云鹏,联系电话:85250283;李美丽,联系电话:85250037。

附件1. 长春市总工会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的意见》的通知

附件2. 长春市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申请表

附件3. 创建申请表填表说明

中国教育工会长春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附件1《关于支持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的意见》3.5.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2长春市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申请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3填表说明.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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