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
首页 | 工作要闻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 | 职工维权 | 巾帼建功 | 职工风采 | 下载专区 | 为您服务 | 联系我们
公 告
尚无内容。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职工维权>>正文
关于“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报销理赔需知
2013-12-30 15:39  

为更好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校工会为全校811名教职员工办理“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现将有关理赔事宜简介如下:   

一、启动时间:2013年12月29日零时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启动时间至2014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   

三、具体理赔事宜由校工会具体负责。   

四、教职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住院收据原件   

2.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互助理赔金的计算:   

1.省级医院:统筹基金*15%*70%    

2.市级医院:统筹基金*12%*70%    

3.区级医院:统筹基金*9%*70%(统筹基金为住院收据中的一项)   

每人每年最高报5500元,门诊最高报2000元。   

关闭窗口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长春大学工会、妇委会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电话:0431-85250037  邮编: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