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学校在综合楼B区705会议室召开了长春大学第三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就《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草案)》进行民主讨论和表决。第三届教代会执委会委员、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校工会主席吕中华主持。
人事处杨喜臻处长对《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草案)》的修订依据、修改细则作了明确的说明,执委会委员针对修改条款发表了各自意见。最后举手表决,与会代表一致同意《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草案)》,通过了《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草案)》的决议。
会议认为,《长春大学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竞聘条件》是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第一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评聘试点工作和第八批二级岗位三级岗位评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20]217号)等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要求,突出以品德、能力、业绩为评价导向,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新能力,为专业技术人员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会议希望学校进一步深化聘用制改革,全面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公共服务等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专业教师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的活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研究型地方大学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