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的通知
2016年10月31日 点击:[]
各基层工会、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长春大学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帮助我校对口扶贫地区福洞镇南阳村的村民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校工会、妇委会开展为贫困村民“送温暖、献爱心”衣物捐赠活动,现将捐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1日—11月18日
二、捐赠物品种类和要求
1.捐赠的衣物要在八成新以上,整洁干净,无破损;
2.捐赠的衣物根据需要一般为成年男女皆可;
3.各单位要把收到的物资打包后统一上交。
三、其他事项
1.各基层工会主席、妇委会主任要共同配合好、协调好完成此次捐赠任务;
2.请各基层填报教工捐赠明细,详见附表,并于11月18日上午10:00-11:00统一上交综合楼B区1楼工会仓库。
四、捐赠活动以自愿为原则。
附件:2016年长春大学教职工“送温暖、献爱心”衣物捐赠登记表
校工会、妇委会
2016年10月31日
- 附件【捐赠登记表.xls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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