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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职工住院医疗综合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报销理赔需知
2014-06-18 10:22   审核人:

 

 

 

为更好地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活动,缓解职工因患病造成的生活困难,校工会为全校811名教职员工办理“住院医疗、意外伤害互助保险”。现将有关理赔事宜简介如下:  

一、启动时间:2014年12月29日零时  

二、保障期限:一年(自启动时间至2015年11月28日二十四时止。)  

三、具体理赔事宜由校工会具体负责。  

四、教职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  

1.住院收据原件  

2.诊断书原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五、互助理赔金的计算:  

1.省级医院:统筹基金*15%*70%  

2.市级医院:统筹基金*12%*70%  

3.区级医院:统筹基金*9%*70%(统筹基金为住院收据中的一项)  

每人每年最高报7000元,门诊最高报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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